关于姑苏区《开展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新城)及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文广旅局下发的《关于开展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非遗〔2021〕9号)文件精神,姑苏区教体文旅委积极开展此项工作。请各街道(新城)及相关单位按照通知文件的要求,严格对照相关条款,对所辖区符合条件的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初审并积极推荐。
附件:苏州市级非遗保护单位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2月15日。
联 系 人:区文化馆文化遗产部信虹红
(65356432;13584829611)
电子邮箱:1355304269@qq.com
姑苏区教体文旅委文化事业处(非遗处)
2021年12月30日
关于开展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名单.docx
附件2:苏州市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申报书.docx
附件3:填报要求.docx